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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台风II级气象应急响应

2008-07-18 09:00:10 稿件来源:鄞州日报字体:【
        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7月17日20时决定启动防台II级应急响应,要求可能受台风“海鸥”影响的地区按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浙江省气象台7月17日16时和18时连续两次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今年第7号台风“海鸥”将于17日夜里在台湾东北部地区登陆,并将于18日傍晚到夜里再次在浙中至闽北沿海登陆 (最大可能在浙南登陆)或紧擦沿海北上。
        “海鸥”影响浙江省正值大潮汛期间,易发生风、雨、潮三碰头现象,加重对浙江省的危害。气象部门建议出海船舶紧急回港避风,温州、台州、丽水、宁波等地的山区要严密预防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严防小流域洪灾,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相关人员。
        在今年第7号强热带风暴“海鸥”来势汹汹之际,浙江省政府制定办法明确规定,台风登陆前六类人员须按时转移,以便在灾害面前,科学有序实现人员避险转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实施的《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指出,当台风将严重危害船舶安全时,船舶上的所有人员应当上岸避风;滨海和海岛旅游区、海水浴场和其他海上休闲娱乐场所的所有游客;海塘外和可能出险的海塘内的全部人员;居住在简易房、工棚、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以及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设施附近的人员;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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