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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土地出让公示

2008-07-15 09:10:10 稿件来源:鄞州日报字体:【

        鄞州区东吴镇居住E地块位于鄞州区东吴镇东村,宗地总面积为7516平方米,其中562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宁波欣达日月置业有限公司在2004年竞得,其余1773.9平方米国有土地因公路留地规划变动,用地性质同时也发生变化。现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同意补办用地手续,经评估审核后出让地价按110万元/亩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公示期限为15日,若在期限内无异议,该地块将按上述公示规定出让,请用地单位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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