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勤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地处城郊结合部,个体诊所比较多,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也给非法行医带来了一定市场。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非常重视个体诊所的监管和非法行医的打击工作,努力保障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区群众医疗安全。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加强个体诊所的准入管理。我区对个体诊所及其人员的准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机构与人员的准入把关。2006年我区出台的《鄞州区区域卫生规划》,对个体诊所的设置要求作出了进一步说明。二是加强个体诊所的监管力度。每年,我局都要联合公安、计生、药监等部门对个体诊所多次开展联合检查。2006年,共出动人员80余人次,对全区所有个体诊所开展了三次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个体诊所的人员资质、医疗废弃物处理、悬挂门牌与医疗机构许可证名称符合程度等情况,共立案23起,处罚19家,罚款金额31300元。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在全区建立了7家卫生监督分所,实行卫生监督重心下移,建立打击非法行医上下联动机制,对非法游医实行露头就打的策略。全区建立了一支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队伍,要求他们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三年来,共取缔非法行医227起,罚款16.2万元,没收医疗器械、药品520余件(箱),对7起因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四是积极开展非法行医危害性宣传。卫生、计生等部门多次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进行报道;卫生部门还编印了打击非法行医宣传版画、宣传册、《告外来流动孕妇信》等资料,多次到流动人口聚集乡镇、社区广场等地开展现场宣传,引导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卫生工作的关注。
鄞州区卫生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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