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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办事机构 | 计生局 | | 事项性质 | 其他办事事项 | | 申办条件 | 独生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生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三)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生不再生育的夫妻;
(四)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五)、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 | 材料列表 |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身份证、独生子女一吋照一张 | | 办理流程 | (一)已婚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到生育管理地的镇乡(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独生子女父母申请表》; (三)经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独生子女1寸照片一张,到镇乡(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办理地点 |
镇乡(街道)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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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期限 | 当日 | | 咨询电话 | 87525658 | | 相关政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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