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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机构  计生局
事项性质  其他办事事项
申办条件  独生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生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三)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自愿终生不再生育的夫妻; (四)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五)、依法收养一名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材料列表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身份证、独生子女一吋照一张
办理流程  (一)已婚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由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到生育管理地的镇乡(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独生子女父母申请表》;
(三)经申请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独生子女1寸照片一张,到镇乡(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镇乡(街道)计生办
办理期限  当日
咨询电话  87525658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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