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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建议(第103号)

2006-04-25 14:22:04字体:【
 
案由:关于抓好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议案
提案人:周国梁
 
    近几年,鄞州区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去年GDP达到了339.8亿元,经济实力居全国百强县12位,广大企业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应该看到,一部分企业还存在着不依法经营、不依法用工、不依法为职工提高各种保障的问题,职工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按《劳动法》、《工会法》来看,职工权益受侵害程度则更严惩,主要表现为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各种社会保险没有得到应保尽保,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也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十一五”期间,是推进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攻坚阶段,要突出强调维护职工(包括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共享和谐、共享发展成果。在着力建设法制鄞州、和谐鄞州的今天,各级政府要注意抓好企业依法经营、人本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建议:一、对现有企业
    1. 要组织执法部门,对现有企业遵守《劳动法》、《工会法》,落实职工各种保障待遇进行执法检查,教育企业家强化法制意识、人本意识,关爱职工,对情况严惩的要进行严肃处理。鄞州经济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关键是注意企业质量的提高,关闭、停产几家企业,对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依法经营会起到很大作用。
    2. 要督促企业按照法律要求足额为职工发放工资,不使用童工,不超时加班,应该按规定为职工支付加班工资。建立劳动用工情况预警机制,用媒体和网络对企业依法用工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企业向规范健康方向发展。
    3. 要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工资协商,保证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实际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保障职工的各项权利。
    二、对新建企业和新引进企业
    1. 要提高企业准入的门槛,这几年对引进和新建企业,有关部门注重了科技、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建议还要对企业家资质、人品、信用等人文因素进行考虑,在企业引进前期,向他们提供中国大陆有关法律的要求,要求他们依法经营,政府行政部门要破除“先引进、后规范”的观念,争取做到引进、新建一定企业,都是无劳动关系隐患的规范企业,防止“企业引进,劳资矛盾隐患也带进”,“企业一分红,上访就上门”的现象产生。
    2. 对引进和新建项目企业,除招商、经济部门的审定外,劳动保障、党群部门也要尽量介入,按中国的实际,企业没有党群组织是不符要求的,事后努力是应该,事先也应该向新引进的企业说明清楚,要求他们所承诺,在企业投产一定期间内建立有关党群组织。
    3. 对新引进和新建的企业要组织人员进行经常的监督,促使他们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有关要求。   
 
    主办单位:区劳保局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外经贸局、区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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