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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及使用《鄞州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分娩卡》

办事机构  卫生局
事项性质  其他办事事项
申办条件  1.鄞州区户籍;
2.已参加鄞州区农村医疗保险或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未参加生育保险;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4.接受过免费婚(孕)前医学检查(2009年3月1日起分娩的必须符合本条件)。
材料列表  ⒈本人身份证
⒉《鄞州区农村医疗保险证》或《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
⒊《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
⒋《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⒌《围产保健册》
办理流程  申报→领取《鄞州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分娩卡》→填表登记→定点单位办理住院分娩手续→分娩后结算。

注:定点单位妇保门诊发现的高危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筛查评定为B级及以上者,下同)需转诊者,需随带《免费分娩卡》、《围产保健册》和相关资料到区妇保所就诊。区妇保所根据孕产妇情况作出是否转诊,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的转诊单,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咸祥、邱隘、姜山、横溪、集士港、鄞江、石碶、茅山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即时
咨询电话  (0574)88225030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鄞州区生育关怀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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