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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生育住院登记

办事机构  劳动保障局
事项性质  其他办事事项
申办条件  参加鄞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材料列表  1)个人身份证(代办时,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2)医保证历本;
3)《生殖服务证》。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生育住院前持《医保证历本》和《生殖服务证》,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2)医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核查相应材料后,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开具女职工生育住院结算单。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即时
咨询电话  0574—8822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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