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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配药登记

办事机构  劳动保障局
事项性质  其他办事事项
申办条件  参加鄞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
材料列表  1)个人身份证(代办时,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2)医保证历本。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领取《参保人员特殊情况代配药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上填写申请理由;
  2)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申请人病情及治疗意见,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章;
  3)经申请人所在镇乡(街道)填写调查情况并盖章确认;
  4)医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核查相应材料后,办理核准手续,登记后发给《配药证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期限  即时
咨询电话  0574—88225092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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