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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执业医师到区内变更注册

2008-04-25 10:41:19 字体:【
1、需提交的材料
A、二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二张;
B、区外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C、最近6个月内鄞州人民医院或鄞州区疾控中心门诊部出具的健康体检表;
D、《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F、单位聘用证明(注明聘用科目);
G、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H、原注册部门给予的医师变更注册信息盘。若属省内变更,由原注册部门将医师资格数据及医师变更注册数据发至我局(Email地址:nbyzwsj603@yahoo.com.cn)。
2、办理程序
A、在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取表(申请表、体检表)。
B、材料提交卫生局窗口进行形式审核并登记,《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交还本人。每人次收费25元。
C、由卫生局窗口将材料送区卫生局医政科教科进行实质审核,审核同意的,根据信息盘或电子邮件数据制作新的《医师执业证书》。原《医师执业证书》作废存档。
D、申请人到卫生局窗口领取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3、承诺时限: 收到医师注册信息盘或电子邮件数据后5个工作日。
4、相关说明
省外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进行注册的,按首次注册条件办理。需提供原发证地医师资格数据信息盘一张,或者提供原发证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证明,由鄞州区卫生局转至浙江省卫生厅,待浙江省卫生厅下发其医师资格数据后即可办理执业证书。
下列省份已实行执业医师资格网上查询,可不办理外省卫生厅证明。把网上查询的证明资料与《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直接上报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具体有广东、辽宁、福建、陕西、湖南、黑龙江、四川、湖北、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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