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基本建立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临时救济、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目前,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4654户8079人,其中城镇674户1160人,农村3980户6919人,基本形成“有进有出、应保尽保”的格局。农村五保供养率达到100%。建立了区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教育救助、文化帮扶等专项救助措施逐步完善;社会互助活动不断深化,“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全区有政府主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22家,床位2638张,收养1811人。区老年公寓已经竣工,有公寓套房602套,托老床位343张,护理床位27张和老年活动设施等。全区建立了义务兵家属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自然增长机制,退伍安置实行经济补偿与扶持政策相结合办法,近两年自谋职业率都达到100%。双拥工作扎实开展,为宁波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作出了应有努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了加强,社区服务工作不断深化,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殡葬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区境内的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了平原地区无坟化,生态葬法正在推行。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区有区级社团9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50家。全区实行集中婚姻登记,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