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鄞教计[2008]64号
各镇(乡)街道财审办、教辅室:
根据鄞政办发[2005]195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免费义务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鄞政办发[2006]130号《转发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补充意见的通知》精神,由学校填报,镇(乡)、街道及区教育局复核确认,2008年上半年我区义务段学校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为100750人(不包括区直属义务段学校),其中初中生32048人,小学生68702人。下达免费教育专项补助资金11036440元(不含区直属义务段学校,详见附件),其中补助初中专项资金为4166240元,补助小学6870200元。
上述经费由区财政划拨给镇(乡)、街道财审办,镇(乡)、街道财审办收到后应及时将该补助专项资金下拨至镇(乡)、街道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并与镇(乡)、街道教辅室一起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此经费列报2008年“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和“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科目支出。
附件:2008年上半年鄞州区义务段学校学生免去杂费专项补助资金明细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